新加坡夫妻分居的相关事宜和规定

发表于 3月 17, 2017

在新加坡,“分居”对于在婚姻中充满了矛盾和阻碍的夫妻来说是一个十分受“青睐”的解决方法.夫妻间可以随时随意分居,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们必须同居。

分居是个让夫妻双方暂时“停火”的良策,也是合格的离婚理由。所以当夫妻中不是任何一方导致婚姻破裂的时候,分居常常为首选。

夫妻间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分居,

  1. 可非正式地,无需文件证明
  2. 可各自持有正式协议
  3. 可通过司法程序

非正式分居

夫妻可随时随意进行非正式分居。但是,若想用分居作为申请离婚的合理条件,分居必须有法律成效。为了使分居具有法律成效,夫妻中需至少有一人打算将其用于离婚并且双方完全停止肢体接触。若婚姻中有暴力或者性虐待,就算夫妻俩住在同个屋檐下也可以停止肢体接触。再者,双方通常也必须已经停止履行夫妻间的职责,如为对方做饭,打扫等等。分居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当事者主动选择的基础上,而非情不得已或身不由己(比如丈夫因为工作需要而长期到国外出差,这不算作有法律成效的分居)。

分居的正式协议

简单来说,分居协议内含有分居时期夫妻双方关系的条款。条款包括监护权、财产分割(谁得到私家车)、以及更有甚者,维修和保养的问题。虽然双方制定的口头协定或书面文件还是站得住脚,但是通常情况下会雇请一位律师代写分居协议。

通过司法程序的分居

根据<妇女宪章>第101部分第一节, 已婚夫妻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分居诉讼.其中需要证明婚姻因婚外情、无理行为或抛弃而破裂到无可挽回的地步。以此途径分居提供的好处是很少的。

夫妻间的强奸问题

基于<刑法>第375部分第4节,在某些情况下男方是要对强奸妻子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的,情况包括一下:

  1. 在临时离婚审判或临时婚姻无效审判令下双方进行分居
  2. 在司法分居审判下进行分居
  3. 在书面分居协议生效的情况下分居
  4. 在法院审判双方离婚、婚姻失效、司法分居或私人保护命令还未生效的期间分居
  5. 法院禁止男方与其妻子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,或者
  6. 在针对男方以保护女方的私人保护命令生效期间

除此之外,丈夫通常是不受到强奸罪行指控的,但是若对其妻子造成其他伤害还会负法律责任。

结果

分居可能会以和平调解或离婚告终。离婚条例会继续同时生效。若以分居作为离婚的理由,达成共识的离婚需要至少三年的分居期,未达成共识的离婚则需要至少4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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